【 兄弟象25周年徵文活動 】

首獎

我的象迷情緣

高三即將面臨大學聯考的前夕,K書中心裡除了悶熱的氣氛,就只有從同學耳裡傳來職棒的消息,最讓人興奮了。她是兄弟象迷,雖然我很愛棒球,但在我心中只有中華隊,因為我始終覺得自己人打自己人,有什麼好看的!職棒元年,我們這些窮學生只能聽廣播解悶,直到上了大學。

我第一次踏進的球場是在臺中,是大學的學伴帶我去的,我們這群窮學生必須下午2:00出發,去球場排隊用學生證換外野的票。這是我永遠難忘的回憶,我所看的第一場比賽就是兄弟象對味全龍的比賽。依稀記得那午後的烈陽如炙,幾乎可以把人給烤乾,但我一點都不覺苦,因為站在我身旁的是我喜歡的人。他不清楚我的感情,但能陪伴他一起看球,已經覺得幸福,而他就是兄弟象迷。直到有天他依然允諾帶我去看棒球,但在他的身邊已然有一位女友陪伴,我只好默默祝福,在球賽結束,他護著她離開,而我只能隱沒在人群裡望著他高大的背影漸行漸遠,然後我再也沒進過球場。

再次引領我對職棒的熱情的是恰恰-彭政閔,他在2008年奧運8搶3資格賽中的拼勁兒,重新喚起我對兄弟象的記憶,那段甜甜酸酸的青澀之情,在還沒萌芽前就消逝。而一轉眼我已是5歲孩子的媽了,就在我帶著我兒重新踏進球場時,我才驚覺我已經錯過這麼多兄弟精彩的比賽。還好,兄弟象還在,一切都還來得及,因為我發現在經歷過一些人生體驗如求職、結婚、生子後再來看棒球,反而能更豁達。棒球真的不是這麼簡單的,往往不到最後關頭都很難判定輸贏。兄弟象不也常這樣嗎,常讓我們球迷的心都揪在一起再來個再見安。這麼多年兄弟象一路風風雨雨的撐下來,這職棒老字號的招牌怎能說拆就拆呢,它收藏著許多人的汗水、淚水、回憶和感情。常在棒球比賽中看到許多驚奇,我才真正體悟棒球真好玩,心中不再只是掛念要贏外國,為國爭光,而只是單純的從比賽中找到樂趣。

我慢慢學會寬容,慢慢了解運動員的心,慢慢體貼他們的努力。球迷往往只看到他們在球場上的表現,但鮮少看見球員私下訓練的苦,而有時比賽是需要點兒運氣的,人生不也這樣的嗎!所以當哪位球員近況不佳,我也會默默祝福他為他打氣,知道比賽不是1、2場,人是須要調整的,花都無百日好呢!希望象迷們也能用行動一路相挺,用關心代替擔心、用鼓勵帶動士氣、用微笑取代皺眉、用熱情趕走晦氣;球員也能學會3忍(忍氣、忍罵、忍累),所謂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!我相信事在人為,不管國內職棒的路有多難走,希望兄弟象的努力和堅持可以化危機為轉機,再給球迷許多進場看球的動力和一則則撼動人心的美好印記。

活動辦法

  • 徵文主題:

    兄弟象與我
  • 徵文內容:

    圖文─照片及500字以內的文字說明。文章標題可自訂,投稿請使用標準格式檔。下載表格
  • 徵文時間:

    即日起至98年8月17日止。
  • 參加辦法:

    • 需有一張照片和500字以內文字,請使用標準格式,恕不接受另創造格式。
    • 投稿請填寫真實姓名、生日、通訊地址、日夜聯絡電話與E-Mail。
    • 手寫稿或列印稿(字體大小:12級字)皆可,可採用郵寄、傳真與E-Mail方式投稿,恕不退稿,請自留底稿。
    • 郵寄請以掛號寄至:105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16巷10-1號,『兄弟象25週年徵文活動』收。
    • 傳真:(02) 2717-0530
    • E-MAil:[email protected]
  • 獎勵方式:

    • 冠軍1名:最喜愛球員之簽名板一片和25週年簽名球,將於隊慶週主場進行頒獎,並可與該球員合照。
    • 亞軍2名:球員簽名板一片,並與該球員合照。
    • 季軍5名:球員簽名板一片。
    • 佳作10名:球員簽名板一片。
    • ※ 評選方式
      • 優勝者所獲得的手寫簽名板(如右圖所示),球團將依據作者所填寫的最喜愛球員進行贈送,若同名次作者所填寫的喜愛球員皆為同一人,將以不記名方式由球員挑選出屬意的作品,獲選作者將可獲得該球員的手寫簽名板。
      • 名板贈送順序依作品成績高低為主,即冠軍得主享有優先選擇權,同名次者如兩位以上優勝者喜愛球員皆為同一球員,則依上述方法進行評選,依序為亞軍、季軍…等若最後作者的喜愛球員簽名板皆已贈送完畢,則由球團隨機挑選贈送。
  • 公佈與領取方式:

    • 公佈日期:98年8月20日於兄弟官網、中華職棒聯盟官網公布,並另以電話通知。
    • 領取日期:98年8月25日起至職棒20年例行賽結束,領取期限過後恕不接受領取,優勝者請於期限內領取完畢。
    • 領取方式:
      • 現場領取:兄弟象主客場,領取前請先於一週前來電告知欲前往領取之場次,服務電話:(02)2715-2891。
      • 郵寄:請提供正確收件資料(地址、聯絡電話、收件時間),得獎者無需另外支付運費,惟冠軍及亞軍建議現場領取。
  • 參加條件:

    • 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於平面媒體或網路、部落格、個人新聞台,並嚴禁抄襲和重複投稿。
    • 參賽作品和圖片不得有違反善良風俗、違反著作權法、與主題無關或內容情色者暴力者皆不予評選。
    • 所有得獎作品,球團保有發表權、轉載權。
    • 圖文組照片需為本人攝影之作品,若使用他人攝影之作品,需經過原作者同意。
    •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球團保有活動變更之權利。